| 拼音 | què yán fǎ | 注音 | ㄑㄩㄝˋ ㄧㄢˊ ㄈㄚˇ |
| 首字母 | qyf | 词性 | 名词 |
| 近义词 | 垄断盐法 | ||
| 反义词 | 无 | ||
| 基本解释 | 1.唐代中叶对盐就场专卖(官收官卖)的制度。干元元年(公元758年)盐铁﹑铸钱使第五琦初变盐法,宝应元年(公元762年)时盐铁使刘晏继续推行。其主要内容在产盐区设置盐官,向盐户统购盐,加价出售◇再将盐税加入卖与商人。听其运销。产盐区较远地区又设常平盐予以调济。刘晏诛后,这种制度逐渐废弛。参阅《新唐书·食货志四》。 | ||
榷盐法是唐中叶对盐就场专卖的制度。 唐代食盐专卖始于肃宗,乾元元年 (公元758年)唐肃宗任命第五琦为盐铁铸钱使。第五琦作榷盐法,规定凡产盐之地,均设盐官。盐户制盐立户籍,称亭户,国家免去亭户的徭役,所产的盐均由官府收购、运销,不准私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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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唐代中叶对盐就场专卖(官收官卖)的制度。干元元年(公元758年)盐铁﹑铸钱使第五琦初变盐法,宝应元年(公元762年)时盐铁使刘晏继续推行。其主要内容在产盐区设置盐官,向盐户统购盐,加价出售◇再将盐税加入卖与商人。听其运销。产盐区较远地区又设常平盐予以调济。刘晏诛后,这种制度逐渐废弛。参阅《新唐书
“榷盐法”的拼音是què yán fǎ,注音为ㄑㄩㄝˋ ㄧㄢˊ ㄈㄚˇ,拼音首字母为qyf。
近义词有垄断盐法;暂未收录反义词。
常见的有监榷、六榷务、榷铁、榷税、榷金、榷会、榷务、榷茶、揷榷、禁榷等,详见本页“相关词语”列表。